字词 | 预备役军官登记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预备役军官登记制度 兵役管理的方法之一。县人民武装部对经选拔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军官进行造册登记,以表明正式征召其为预备役军官。我国预备役军官登记的办理机关是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预备役军官每年进行一次核对,并逐级统计上报。 征召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同征召、选拔途径的预备役军官实行不同的登记办法。 变更登记 预备役军官因工作调动或者迁居需要变更预备役军官登记的,应当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到达新的工作单位或者迁居地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转入手续。 注销登记 预备役军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县级人民武装部注销其预备役军官登记:退出预备役的;出国定居的;死亡的;被取消预备役军官身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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