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必须按照专利法规定的要求,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由专利局依照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对三种专利申请规定了两种审批程序。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的制度,其审查程序一般要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实质性审查、审定公告、异议和授予专利权六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采用附加异议的登记制,即申请程序为初步审查、公告、异议和授予专利权四个阶段(见图12-1和图12-2)。


图12-1 发明专利审查程序

图12-2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