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个人入息课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个人入息课税 个人入息课税并不是一种税项,而是纳税人选择适用减轻税款负担的申报方式。前述四项直接税,除了薪俸税按累进税率计征,并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其余三项直接税均按累进税率计征,并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其余三项直接税均按标准税率计征,且没有规定个人免税额。如果对总收入一次性征收,并减去个人及家属的免税额,其实际税负往往会低于分别征税税负的总和。《税务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根据自身利益需要,即可选择四项直接税规定纳税,也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规定纳税。 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条件如下: (1)纳税人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符合条件的临时居民。临时居民是指在选择该税的课税年度内在港居住满180天者,或在两个连续课税年度里在港居住至少满300天者; (2)纳税人须年满18岁,如果是女士,必须是未婚、离婚、分居且不能复合的情况; (3)在该课税年度终结2年内,或在该课税年度内的应课税收益(薪俸入息、物业收入、利息、经营利润)评税后1个月内申请。 申请该税,如果符合下述情况,可以减免税务负担: 纳税人在禁课税年度内可享有的各项免税额的总和,数值大于他在该年度的应课薪俸税总和;纳税人申请该税,可将一项生意上亏本的数额减去其他生意上的利润。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