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的党员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中的党员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