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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
玛纳斯县(〔新〕昌吉回族自治州)←绥来县
位于东经85°41′~86°43′、北纬43°28′~45°38′之间。
“玛纳斯”为蒙古语,意为“巡逻者”。
1912年称绥来县;1954年更名为玛纳斯县。
1912年隶新疆省。1955年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寿东县 见318页“寿阳县”、393页“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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