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仍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在文化科学技术水平上、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上的差别。这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文化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本质差别,绝不可用降低脑力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和劳动报酬来实现。唯一正确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教育事业,缩短劳动时间,使全体社会成员有条件、有时间学习、掌握文化科学知识,从而逐步缩小以至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为最终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