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贿赂公共机构雇员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贿赂公共机构雇员罪 任何人,无论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地方,没有合法权力或合理理由,给予公共机构雇员利益,致使该雇员滥用职权,就犯有贿赂公共机构雇员罪。 注意此罪的被告可以是任何人。被告若有“合法的授权和正当的理由”可以作为辩护理由。如果已经证明被告曾给予公共机构雇员利益,除非被告能够提出反证,否则,该利益将被视为本罪中所指的提供给公共机构雇员的贿赂。 公共机构雇员滥用职权的方式有: (1)以公共机构雇员的身份,办理或不办理某些事务; (2)以所属公共机构雇员的身份,或者以其他公共机构雇员的身份协助或妨碍办理某种工作; (3)协助或妨碍他人办理与公共机构之间的事务。 对犯有此罪被告的处罚与“公共机构雇员索贿罪”的刑罚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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