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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
阿尔山市(县级市〔内蒙古〕兴安盟)
位于东经119°9′、北纬47°1′。
“阿尔山”,蒙古语意为“神泉”、“圣水”;境内有大小温泉多达42处,因而得名。
1996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科尔沁右翼旗阿尔山镇升格设立阿尔山市(县级市),隶兴安盟。
阿尔古厅 见460页“金川县”。
阿尔泰办事长官 见388页“阿勒泰市”。
阿尔泰地区 见824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区级) 见607页“格尔木市”。
阿合奇设治局 见384页“阿合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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