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一日,金君舉持一白本册子以進曰:‘鉉本以鈍根,重以老衰,平日所聞大學之説,一不能記憶。茫乎寢中之語,忽若劍頭之吷;方深文子之慮,又恐子約之亡。詳則不敢請耳,願書其梗概以為炳燭之資。’余笑曰:‘老夫亦衰矣,失前忘後已有年。且念平生為學,無暗中辨綫之精力,有落草由徑之或失。義理則已矣,至於文義之末,亦不免有礙,安可筆之於書,以取燕説之誚?’君舉請之不已,遂取前日所與小子輩論説者音吐及辭義之可知者書以贈之,名曰童子問答云。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七月日
芝山老人 書
按:
大學有章句,又有諸家疏注,文義之詳,義理之密,無復餘藴,讀者可考而知。凡在
輯注者皆不載,其間或有初學小子所未及曉者,略取愚説解釋,是猶争銖累於(匂)〔鈞〕
[1]石,較涓滴於河海,不亦好笑哉。見者恕之。
‘大學之道’云云。
止於至善。
至善即仁也。止字有求仁之義,故為學者之事。然仁與至善,所指處各不同,仁即天理之流行者。
中庸‘誠’即至善也,‘誠之’即止字之義也。但以理之極致而言,故曰至善;以真實而言,故曰誠,其實一也。或問中字,曰:‘中即誠也,然中字指理之恰好處。
勿軒熊氏曰:“自始學言之,則謂之至善,〔至〕其極致〔則〕謂之中。”蓋至善即極致也。但中字無個着模處,至善則有標的可指耳。’
注‘舊染之汙’。
染字並指氣稟物欲而言。或問:‘物欲則謂之染可也,氣稟亦謂之染乎?’曰:‘
朱子曰“人性本善而〔已〕
[2],纔入氣質中便薰染得不好了。雖薰染得不好,然本性卻依舊在此,全在學者着力”,是氣稟亦謂之染也。’
‘知止而后’云云。
定、静、安
知止之驗。
慮
慮字方包‘誠意’以下工夫。
得
得字包‘意誠’以下功效。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云云。
明德
指天下人之明德。
欲明
‘欲明’二字帶新字意。釋格物。
注吐
誠,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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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者,心之所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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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其心之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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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實其心之所發’六字合解‘誠意’二字,俗吐隱者非是。下‘致知’、‘格物’注皆同。
‘物格而后’云云。
天下平
平,非安平之謂。下注‘均齊方正’四字釋平字之義,即所謂使天下明明德是也。
‘其本亂’云云。
吐‘否矣’爾,俗吐‘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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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否矣’以上,言脩身然後可以齊治平也;‘其所厚者’以下,言齊家然後可以治平也。上下文各一義。若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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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則是以上下文為一義也,非是。曰:五者近之,然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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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者。
右經一章。統,紀統,謂總會。紀,猶言條理也。血脈,猶言脈絡相貫,以人之血脈貫通喻文義之連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