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投入对敌斗争
新中国成立初期, 民兵积极投入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斗争, 期间, 民兵搜捕逃亡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8 600余名。1959年, 全省有4 083万名民兵担负了护厂、护店、护库、护路、保卫重点目标和维护秩序的任务。1977年, 全省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统一行动, 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出动29.2万人次, 破获各类案件1.47万起, 抓获坏人1.59万人, 收缴赃物4.35万件, 现金8.6万元。尤为突出的是: 1983年在围剿全国通缉的特大盗枪杀人犯王宗坊、王宗玮斗争中, 广昌等16个县市,组织4 100多名基干民兵和9 500多名普通民兵, 配合部队和公安干警进行搜捕, 连续6天5夜, 终于将“二王”击毙, 民兵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