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堪萨斯 |
释义 | [Kansas] 美国中部一州。为大平原的一部分,从东部的草原延伸到西部高原,海拔上升约915米。在欧洲人殖民前,坎萨人、奥萨格人、波尼人和威奇托人等印第安部族就已居住于此。第一个到堪萨斯探险的欧洲人是科罗纳多,他在1541年自墨西哥北来,寻找传说中的黄金城。1682年法国探险家拉萨尔宣布这块领土为法国所有。1803年作为”路易斯安那购地“的一部分,堪萨斯遂归属美国。19世纪初,联邦政府重新安置了被放逐的东部印第安人到堪萨斯。根据1854年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成立了堪萨斯准州,并对白人居民开放。这里是奴隶制问题冲突的所在地,包括一次由布朗引发的冲突(参阅堪萨斯内战[Bleeding Kansas])。堪萨斯于1861年成为美国第34个州。南北战争后,铁路的到来促使运牛市镇的成长,德州牛仔把牛赶到威奇托和阿比林以搭上铁路运往各地贩卖。农人在大平原上耕作,使农业变得很重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之后,飞机制造业发展很快,农产品仍占优势地位。首府托皮卡。面积213,097平方千米。人口约2,688,0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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