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竊意:稱指之屈而不申者,只是言不伸其所以為指之用云爾,本不是為他物所屈之意,則李氏所謂‘屈於慾’、‘屈於人’之説,雖若着切,而其實不貼。試看心之為用,範天地而體萬為,果何等伎倆擔負!而今乃放而不收,忘而不念,竟自甘夫不若人之科,則其枉屈了所以生之實,奚啻支體之不伸其用者類乎?夫體之小者莫如指,而無名者又指之無用者也;體之大莫如身,而心者又身之所以為大者也。此之不若人,顧何如彼之不若人?而乃不憚遠求之勞而必欲伸之,彼則乃不知反求之逸而安其屈焉。以此類彼,其擇明矣。而人不能覺,所以謂之‘不知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