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不為’與‘不欲’各言之者,退録曰:‘無為者,不為其事;無欲者,並不起念。’竊意:説及無欲,然後方見所不為底成德性處。
退録曰:‘人雖不善,未嘗無所不為、所不欲。有盜於此,亦必不忍盜所親而殺所愛。非徒不為念,亦不欲。能推是心並與盜他人、殺他人不為、不欲,則復誰曰盜乎?若此,其無往不所惡勿施、所欲能施,則必終可以為堯舜無他矣。’
十五章以下言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者,非有高遠難行底,只因其良能良知而推致之,所以異於人者本幾希矣,而可以至大舜之莫禦。故此章以‘如此而已’結之。即又申明前篇二十二章以下編意,而以證篇首盡心知性可為之故矣。下章復言其所以成就致得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