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劳务输出, 去外乡、外县、外省“打工”,参加劳务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农村剩余劳动力就逐渐开始向外乡、外县、外省转移。有的务工,有的经商,一些女青年进城当保姆等等。1985年省上提出了“四个一”(一人一亩基本农田、一户一亩经济作物、一户一年出售一头商品畜,一户一个务工劳动力)以后,有组织地劳务输出发展很快,10年来全省农村劳力向乡外转移的情况见表2-1-20。
以上统计仅是经过民政、劳动部门统一介绍出去的,实际上农户探亲、访友,结伙外出打工、经商、搞运输的大大超过这个数字。
表2-1-20 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
单位:万人
年份 | 乡内使用劳动力 | 乡外使用劳动力 | 其他劳动力 |
人数 | 占% | 人数 | 占% | 人数 | 占% |
1982 1986 1990 1992 | 584.85 632.81 821.06 848.45 | 91.40 85. 25 85.05 83.04 | 3.84 20. 18 41. 92 46.93 | 0.60 2.72 4.45 4.70 | 51.21 89. 30 102.33 102.29 | 8.00 12.03 10.60 10.26 |
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但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大局。尽管甘肃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仍然是个大问题。据调查, 甘肃农村剩余劳动力约350万—400万人,目前转移到二三产业的不过150万人,去外地从事劳务活动的只不过是全国性“民工潮”大军中的一个小分队, 并没有真正实现农业劳动力自我分化和稳定转移。如何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选择正确的转移战略目标,仍然是甘肃各级党政领导要着重抓好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