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寮”结亲
黎族各地区都盛行“放寮”,即青年男女去寮房谈情说爱。寮房,黎语称为“布隆闺”,意为无灶屋,是一种简易的草房,有兄弟“布隆闺”和姐妹“布隆闺”两种。这样的草房,每个村落都有一座或几座。女儿长大了就离开父母,到寮房居住。男女十五、六岁之后,便到“布隆闺”中居住。放寮时,一般是男子采取主动,他们吹箫唱歌向女子表达爱慕之情。如果双方情投意合,便互赠信物表示定情。未婚青年男女放寮为社会所承认,尽管一对情人可以在寮房中尽情玩乐,但事后双方都不需要承担结婚的义务。同血缘、已婚者不能放寮,否则会遭到社会舆论的非议,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