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五五○年律书俄Судебник,1550又称沙皇律书或第二律书。它是俄罗斯中央集权制国家的第二部法典,沙皇伊凡四世(1533—1584)在位期间编纂。共有100条。主要是一部法院组织法的汇编。同1497年律书相比,该法典进一步反映了军功贵族和商人的利益,对侵犯波雅尔和普通贵族的财产、生命及名誉的行为,规定了严历的惩罚。此外,该法典突出了中央机关的作用;限制了总督的权力;并改变了地方管理制度,由地方选举产生的长官取代有食邑权的地方贵族执掌的地方政权,地方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从而削弱了波雅尔的权力,使地方机关纳入中央集权的轨道,进一步消灭了俄罗斯国家中封建割据的残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