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和信用机构的历史演变
战国后货币流通渐广,货币经济逐渐渗透到平民生活。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把“贳贷”和“行贾”视作同等的经济事业。高利贷资本与商人资本是两种古老的资本形态,不仅民间如此,官府也办理借贷,泉府即是经营政府信用的机构。受高利贷盘剥的主要是小生产者,特别是农民,高利贷也放给贵族乃至国君。汉代的信用,除私人借贷外,仍有官府信用,官府也办理救济性贷款,对于高利贷的利率曾有过不超过20%的限制。唐代的信用,不仅典当业兴起,而且有专营僦柜业务(因收取相当的保管费用故名僦柜)的柜坊的开设,和异地取款的“飞钱”的出现,金融活动中最基本的存款、放款和汇款都具有了。明朝中叶以后,信用有了新发展。不仅典当业有了显著发展,且有钱铺乃至钱庄的产生。清朝末期设官银钱号之前,中央和地方上的官款多存放到典当生息,收息一般为7%~8%,乾隆时“天下承平,庶务充阜,部库帑项,积至七千余万(两)”。
从信用角度而言,中国历史上有私人信贷,有官府信贷,有存款和汇兑,也有信用机构,但最基本的信用活动是高利贷借贷,最发达的信用机构是典当。高利贷资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借贷资本。
下面对中国历史上几种信用机构作轮廓性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