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说法
❶北宋早期令商人在沿边州郡入纳钱货粮草, 以路途远近分极边、次边、缘边三级,算给不同数额的盐茶钞引或现钱, 分为博籴、便籴、直便三等, 称 “三说法”。又称“三分法”。
❷北宋入中制下的榷茶法。雍熙法、景德法下因虚估之风日盛, 官府所发茶引超出东南产茶州郡的实际支付能力, 真宗乾兴二年(1022)规定以茶、东南缗钱和香药犀齿三种物品折偿入中商人, 各占三分之一, 谓之三说法。中间除仁宗天圣元年至三年(1023—1025)、景祐三年至康定元年(1036—1040)一度废止外, 一直维持到皇祐二年(1050)才被见钱法取代, 前后施行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