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权人
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权人指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没有独立提出上诉的权利,他们提出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享有上诉权,不是上诉权人;如果被害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判决,裁定生效后可以自己提出申诉。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是上诉权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上诉权人必须在法定上诉期以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上诉权,也可依法放弃上诉权或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