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隋高祖革文华书
文论名篇。隋代李谔作。《隋书》见载。文章倡导史家“实录”精神,在赋论方面力主扬雄的“雕虫之小艺”论和词赋于政“无用”论。李谔在文学史观上,充分肯定了魏晋以前,“古先哲王”时代的文章诗赋,“皆以褒德序贤、明勋证理”,是惩劝的有力工具。魏晋以后的诗赋文章,李谔则认为因背离了儒教,趋向华美而成为于政治道德无用、甚至扰乱社会、败坏民风习俗的有害之物,应予以革除。他希望诗赋文章的写作,回到儒家诗教的轨道。李谔皈依于政治、道德的功利赋论,虽然对当时的形式主义文风有一定的纠偏作用,但对赋的文学与审美本质的抹煞,显为魏晋六朝以来赋文学进一步独立、自觉之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