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贷上转贷款核算方式
银行贷款业务核算的一种方式。它是借款单位为其所属不独立核算的收购单位办理的收购农副产品贷款,在集中收购季节就地发放,定期上划转入其上级借款单位帐户的一种贷款业务核算方式(简称“下贷上转”)。借款单位办理此项贷款时,应填具借款申请书,说明收购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贷款限额、收购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的名称并连同收购单位的印鉴卡、一并送交本身开户银行,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通知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将借款申请书专夹保管,并将收购单位名称、印鉴卡、借款用途、贷款限额、上划期限等内容书面通知收购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收购单位开户银行接到后,据以为收购单位开立贷款辅助帐户,并在贷款限额内掌握发放贷款。其具体处理如下:
贷款的发放根据收购单位签发的有关结算凭证在辅助帐户内办理转帐或支付现金。
贷款的上划。收购单位开户银行对收购单位发放的贷款,应按照上划期限、定期划转到借款单位开户行转入到借款单位贷款帐户。上划时,应与收购单位核对无误后,通过支行辖内往来(或县辖往来)科目办理。并将辅助帐户的对帐单作为代付报单附件,一并寄送借款单位开户行。
借款单位开户行接到代付报单及附件,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帐,将上划的贷款转入借款单位帐户。并将贷款通知及对帐单一并送交借款单位。
利息计算。下贷上转贷款利息,由借款单位开户行向借款单位收取。计算时应根据辅助帐户对帐单计算的积数,加计贷款上划日至接到报单转帐日的在途天数应加计的积数,一并计收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