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数指事物不确定的数量。 如 《孟子 ·尽心下》: “堂高数仞, 榱题数尺, 我得志, 弗为也。”《左传·昭公十六年》: “韩子亦无几求。” 《汉书·贾谊传》: “令齐、 赵、 楚各为若干国。” 《孟子·梁惠王下》: “诸大夫皆曰贤, 未可也; 诸大夫皆曰不可, 勿听。” 张衡 《东京赋》: “庶物时育。” 其中的 “数”、“几”、 “若干”、 “诸”、 “庶” 等皆为不定数。 不定数(一)即“约数”。(二)杨树达《高等国文法》用以指称问数(几)、约数(许、所)和表示“众多”义的“众”、“诸”、“庶”、“群”等数量不定的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