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不缠足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不缠足会又称不裹足会。维新运动期间天津的学会。先是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创立,反对摧残妇女的封建缠足恶习,改变社会风气。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梁启超在上海也发起组织,又向各地推广,天津的维新派亦设不缠足会。 不缠足会清末资产阶级维新派宣传妇女解放的团体。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夏,由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麦孟华、康广仁等发起成立。由梁启超拟定《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规定入会者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女子为妻;已缠足之女子8岁以下者须得放足。设总会于上海,各省设分会,各州县市集设小分会。会员捐款除办理会务外,拟设女学校、妇孺报馆、妇婴医院等妇婴福利事业。以后湖南、广东等地均有不缠足会组织,章程类似。戊戌政变后停止活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