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徐给事论文书
文论名篇。唐代柳冕撰。《全唐文》见载。此文在本体论上主张“教化说”,强调为文的社会功能,对辞赋大加批判:一、认为屈、宋已降,赋文“本于哀艳,务于恢诞,亡于比兴,失古义矣”。在社会教化治乱功能方面,受赋文审美艺术功能的妨害,“文多用寡”,在本质上不同于“君子之文”,只是一种雕虫小技。二、批评司马相如等西汉赋家“文有余而力不足”,“才有余而雅不足”,“使人有淫丽之心,此文之病也。”柳氏认为:只有在保证教化治乱功能的前提下,才能允许“文”的存在。赋的审美艺术性只是手段、工具或中介之物,赋的教化治乱功能才是目的。柳氏的这种赋论和赋文批评都未摆脱儒家诗教窠臼,其偏激、谬讹之处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