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法律关系中,被继承人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儿媳或女婿不是其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在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其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从鼓励赡养老人出发,规定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是其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儿媳或女婿在丧偶之后,依然一贯地对其公婆或岳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甚至是一直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其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依法取得的这一继承权,不受其是否再婚的限制,也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 ☚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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