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无核区中东国家为反对超级大国的核威胁和核讹诈政策、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及安全所提出的主张。1974年7月,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要求将“在中东建立无核区”的议题列入二十九届联大议程。二十九届联大第一委员会在讨论时,伊朗和埃及联合提出 “在中东地区建立无核武装区”的决议草案,要求该地区的有关各方立即宣布不生产、不试验、不获得、不购取或以其他方式拥有核武器,要求该地区有关各方加入《不扩散武器条约》,并希望核武器国家予以充分合作。1974年11月23日,第二十九届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根据伊朗等国提出的建立中东无核区建议,通过决议草案。中国表示支持该决议草案,但对草案中关于《不扩散武器条约》和普遍彻底裁军的提法表示保留。决议草案在二十九届、三十届联大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