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纪委检查委员会信访处1951年2月,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设1名干部负责信访工作。1954年,市委纪委设检查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2至3人负责信访工作。1955年7月,市委纪委改名为市委监察委员会,信访工作由办公室移交新增设的案件审查处负责。案件审查处设群众来信来访组。工作人员2至3人。“文化大革命”初期,监察委员会的信访工作一度中断。1967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党的纪检工作由市革委政治部组织组负责。1973年10月,党的纪检工作由新组建的市委组织部负责,下设纪律检查处,负责党纪方面的信访工作。1979年2月。建立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内设信访处,编制10人。1982年6月,撤销筹备组建立中共天津市委临时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3月撤销,建立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此间,信访处的建置和编制维持不变。1989年5月,信访处改为信访室,编制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