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人运动会 中华全国工人运动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体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主办的全国工人综合性体育运动大会。自1955年10月2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第1届以来,已经举办过2届。大会目的主要是为贯彻党的体育方针,推动职工体育运动的发展,增强职工体质,振奋职工的革命精神,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运会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包括火车头体协、银鹰体协及其他有关体协)组成代表团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按规定应是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的在册职工(第2届包括合同工、临时工、集体企业的职工和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城镇户口的个体职工)。运动会设田径、自行车、举重、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第2届增设了乒乓球、游泳和武术表演。运动会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裁判员必须是国家正式承认的等级裁判。运动会期间,成绩优秀的团体和个人,大会给予奖励。
历届全国工运会情况表 | 届 次 | 时 间 | 地 点 | 人 数 | 第1届 第2届 | 1955年10月2~9日 1985年9月7~15日 | 北 京 北 京 | 1700人 4000人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运动会 中华全国农民运动会 ☛ 中华全国工人运动会 中华全国工人运动会Zhonghua quanguo gongrenyundonghui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体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主办的全国工人综合性体育运动大会。大会目的主要是为贯彻党的体育方针,推动职工体育运动的发展,增强体质,振奋精神,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工运会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包括火车头体协、银鹰体协及其他有关体协)组成代表团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按规定应是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的在册职工。运动会设田径、自行车、举重、足球、篮球、排球、摔跤等项目。运动会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裁判员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证书的等级裁判担任。首届全国工人运动会是于1955年10月2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的。 ☚ 全国运动会 中华全国农民运动会 ☛ 0001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