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回教公会湖南省分会
民国年间湖南伊斯兰教团体。民国二十三年 (1934),中华回教公会全国总会在南京成立后,长沙“客寺” 阿訇高生俊、乡老魏端甫及常德金陵寺乡老马大伦等人即于同年筹备成立湖南分会。会址设于三王街清真寺,以上三人当选为分会首届常务委员。翌年,常德、邵阳相继成立支会。抗日战争初期,回教公会倡导向政府献金救国。常德清真东寺、西寺、古寺及金陵清真寺、夹溪岭、官沟坪、发旺桥、马桥、西藏坪、八斗湾、阳山等清真寺各花户共捐银洋431.10元。到民国二十七年(1938),中华回教公会总会发起人因汉奸罪被捕,湖南分会随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