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民国时期湖南省行政区划 (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民国时期湖南省行政区划 (二) 中华民国时期湖南省行政区划 (二)1916年裁撤武陵道,所属常德、岳阳、平江、临湘、华容、汉寿、沅江、澧县、安乡、临澧、南县等11县划归湘江道管辖;桃源、石门、慈利、大庸等4县划归辰沅道管辖。当时全省分为3道、75县。 ☚ 辰沅道 湘江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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