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涉外保险条款
简称“中国保险条款”。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考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习惯作法,结合保险工作实践而制定的涉外保险规定。现行条款是70年代制定的,其中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在1981年1月1日作了修改,船舶保险条款在1986年1月1日进行了重新修订; 非水险条款绝大多数是80年代初,为适应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需要,逐步制定的。“中国保险条款”在水险方面主要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船舶保险条款等; 非水险方面主要有财产一切险条款、机器损坏险条款、工程保险条款、公众责任险条款、产品责任条款、汽车险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