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中国人民银行内设职能机构,1998年6月设立。职责是: 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 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 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 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Supervisory DePartment for Cooperativ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中国人民银行内设职能机构,1998年6月设立。职责是: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 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 ☛ 00002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