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二年科技发展远景规划Zhongguo Shiernian Keji Fazhan Yuanjing GuihuaChina Twelveyear Science & Technology Long Term DevelopmentPlan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展科学技术的第一个远景规划。全称《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简称十二年科技规划。该规划首先是毛泽东主席在1956年1月25日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来的,由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主抓,陈毅和李富春副总理具体组织领导,后改由聂荣臻副总理具体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10人小组负责规划的制定工作,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有关部门的各方面专家600多人参与制定。军工方面由航空工业委员会、总参装备计划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拟定武器装备发展规划,作为十二年科技规划的组成部分。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需要和可能,学习世界科学的最先进成就,把中国科学事业方面最短缺又最急需的门类尽可能迅速地补足起来,根据世界科学已有的成就来安排和规划中国最急需的科学研究工作,争取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末期使中国最急需的科学领域能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原则是以任务带学科。方针是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先学习世界上已有的科学成就,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世界上已有的又为国民经济和国防所必需的尖端学科,需要进行综合性研究的重大问题,在国民经济建设方面和科学技术发展方面急需研究的关键问题,以及各业务部门在当前和不久的将来在实际生产中和基本建设中需要解决的较大的科学技术问题。
规划提出的重要科学技术研究任务共57项,研究课题600多个,整个规划连同附件共600多万字。其中重点任务12项:原子能和平利用,喷气技术,电子学方面的半导体、计算机和遥控技术,生产自动化和精密机械与仪器仪表,石油等重要资源的勘探,合金系统和新冶炼技术,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新型动力机械和大型机械,长江和黄河的综合开发,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和化学肥料,几种主要疾病的防治,以及若干重要基本理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