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
1928年2月2日至7日在南京举行。由蒋介石主持,国民党中执、监委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整理各地党务案”、“改组中央党部案”、“国民政府组织条例”、“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等议案和文件。决议的主要内容有:整理党务,各地党部一律停止活动,听候中央派遣党务指导委员会处理,党员一律重新登记,中央政治会议及各地政治会暂存; 改组国民政府,推举蒋介石、林森等49人为国民政府委员,谭延闿、蔡元培等5人为常委,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改组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李宗仁、冯玉祥等73人为军委委员,于右任、李宗仁、蒋介石、冯玉祥等12人为军委常委,蒋介石为军委主席、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并恢复蒋介石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务,对于紧急重大事件均由军委主席和常务委员处理。此次会议确立了国民党新的理论纲领,蒋介石利用整理党务的机会,可进一步排斥异己,扩大自己的势力,为蒋介石独裁提供了条件。同时,这次全会也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和了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