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国民党规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国民党规约 中国国民党规约1919年10月10日公布实施。共8章32条。经过长期准备,1919年10月10日,在孙中山的努力下,将中华革命党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同时,公布了此规约。规定“以巩固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详细规定了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上海设立党的本部,总理全党事务,下设总支部、支部、分部;组织制度为总理制,设总理一人,代表本党,总揽党务。总部组织机构设总务部、党务部、财政部,并规定了各部职责、职员之选举及任期、会议制度、党费等。“中国国民党规约”的宗旨,改变了中华革命党“实行民权、民生二主义”的政纲,表明孙中山及中国国民党人在民族问题认识上的新提高。 ☚ 中国国民党青年部 中国国民党现阶段党务发展纲领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