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轮理货公司
新中国成立后,最初在沿海成立“上海外轮理货委员会”和“青岛理货服务处”等不同形式的理货机构。1953年进行民主改革,清除封建势力,各港将理货业务附设于港口装卸作业区。1957年,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外轮理货独立。1961年,成立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主要业务是在装卸作业过程中,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状态,监督装舱积载和卸货,办理货物交接手续,提供理货证明,填写上述工作过程的原始记录等,对承托运双方履行运输契约和买卖双方履行贸易合同起公证作用。随着进出口货物品种和数量的增加,我国理货服务项目也不断增加,服务地域不断扩大,除继续经营港口装卸船时的理货工作外,逐步扩大到货物甩样与分规格、货物丈量与过秤、港区外理货、随船理货以及各有关委托方委托的其他业务。现已形成为一个统一章程、统一标准、统一费率的理货体系。设在港口的分支机构已达5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