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中国首次对海洋岛屿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多学科的资源调查。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此项调查,成立了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阅通过了《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调查目的是为了科学地开发利用海岛资源,保护海岛,建设海岛,促进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大发展。调查任务是获取海岛自然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特征等基本资料;查清乡级以上海岛的社会经济条件;提交资料、图件和报告等基本成果。此次调查的海岛是指大潮高潮时露出海面以上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岛屿(未包括中国海南岛本岛和中国台湾省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所属岛屿)。海岛陆域的调查范围包括全部海岛,海域调查范围自高潮线至20 m或30 m等深线以内。从1988年开始至1995年底完成并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历时8年,参加调查的人员1.3万人,调查面积21万km2。完成的成果有:❶综合调查和专业调查报告,共计5337万字; ❷图件共7835幅; ❸资料汇编2518册; ❹档案10174卷。此项成果被评为199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