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之一。指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既发展中央工业,又发展地方工业。 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是从工业管理体制上区分的,它们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央工业是指中央举办和管理的工业企业,一般是大型的、现代化的,供产销面向全国的、在国民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工业骨干企业。地方工业是指省、地区、县各级地方举办和管理的工业企业,多数是中小型的。它们的数量较多,分散在各个地方,接近原料产地和消费地区,中央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它们统统管起来。由地方管理这些企业,可以因地制宜地利用地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自然资源,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能够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