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可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不可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
语出扬雄《解朝》:“故有造萧何之律于唐虞之世,则悂矣。有作叔孙通仪于夏殷之时,则惑矣。有建娄敬之策于成周之世,则乖矣。有谈范蔡之说于金张许史之间,则狂矣。夫萧规曹随,留侯画策,陈平出奇,功若泰山,响若坻隤,虽其人之赡智哉,亦会其时之可为也。故为可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不可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可为指能为、可以有所作为。”“从”指顺利、成功。这是说时异事变,时代不同,政治环境、社会生活也就不同了,士人适应这种变化而行事,“会其时之可为”而为之,就会获得成功,否则就将遭到失败、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