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官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中主持乡试、会试的官员。负责总阅考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并将录取结果及试卷奏报礼部或皇帝。明代乡试主考官设二人。两京乡试派翰林官主持; 各省乡试初由各布政司聘请现任教官充任,万历十三年 (1585年)之后,改遣京官二员出为主考。每逢乡试之年,各省乡试主考官人选,有巡按御史奏请礼部会同吏部在朝臣内访选学行兼优者奏上,由皇帝定夺。并酌量地方远近,先期派遣。会试亦设主考官二人,则从翰林院官中提名,由礼部临期具奏,皇帝钦定。清代乡试主考官有正有副,顺天乡试,由礼部将自进士出身的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以下,副都统、御史以上衔名,题请皇帝钦命正副考官三至四人。初为一正一副,乾隆中叶开始增为一正二副,同治时增为一正三副。各省乡试,则由礼部密题自进士出身之六部侍郎以下京堂各官,由皇帝钦命正副考官各一人。清代会试,主考官称为正副总裁。最初用阁部大员四人或六人。咸丰后,选派四人,一正三副,以内阁大学士及由翰林出身的一品或二品官员担任。主考官是临时性公务,没有任期,待考试结束后,仍返回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