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正书院
官署名。唐代置。掌文学研究等事。《资治通鉴·唐纪·玄宗开元十一年 (公元723年)》: “ (五月)上置丽正书院,聚文学之士,秘书监徐监、太常博士会稽贺知章、监察御史鼓城赵冬曦等或修书,或侍讲; 以张说为修书使以总之。” 胡三省注: “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4人、知书官8人,分掌四库书。六年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加修撰、校理、判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1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1人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1人,押院中使1人,又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