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直错枉起用正直罢黜奸邪。《论语·为政》:“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何晏集解引包咸曰:“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宋洪适《隶释·樊敏碑》:“举直错枉,谭思旧制。”错亦作“厝”、“措”,通。《后汉书·逸民·杨彪传》:“今天下缨緌搢绅, 所以瞻仰明公者, 以公聪明仁智,辅相汉朝,举直厝枉,致之雍熙也。”《全唐文》四九三权德舆《唐赠兵部尚书宣公陆贽翰苑集序》:“其在相位也,推贤与能,举直措枉。”参见【举枉错直】。 起用 起用启用 开进 起请 发挥 起用正直的人:举直(~厝枉;~错枉) 起用被废黜的官员:举职 起用久被废黜的贤者:振淹 重新起用已被贬黜的官吏:起废 收纳起用:收掇 征召起用:征起 起召 选拔起用:铨擢 (重新任用:起用)
另见:再度任职 ☚ 重用 任命 ☛ 举直错枉孔子法律主张。《论语、为政》:“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把正直的人提拔出来,放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服从了;把邪曲的人提拔出来,放在正直的人之上,百姓就会不服从。受此思想影响,《礼记、中庸》提出了“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的“人治”观点。后来儒、法两家的“人治”与“法治”之争,即肇始于孔子的这一思想。 举直错枉jǔ zhí cù wǎnɡ见“举直措枉”。错: 通“措”。 举直错枉jǔzhī-cuòwǎng〔并列〕 推荐选用正直的人,罢免处置邪曲佞人。语本《论语·为政》:“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宋·洪适《隶释·樊敏碑》:“~,谭思旧制。” △ 褒义。多用于选能举贤使用正直人才。 【近义】举贤任能 〖反义〗嫉贤妒能。 也作“举直厝枉”、“举直措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