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数民族地区建设
黑龙江省是多民族杂居省份, 有48个少数民族,人口1 990 770多人, 占全省总人口的5.66%。在少数民族中, 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锡伯、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等10个民族是黑龙江省世居民族, 历史渊远流长。截止1995年底, 全省有1个自治县, 1个城市民族区, 68个民族乡镇,920个民族聚居村。据统计, 居住在城市、县镇的少数民族近48万人, 占全省少数民族总数的24.1%,居住在国营农场的有9.7万人, 占4.9%, 居住在农村的141.3万人, 占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