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成果
新中国建立41年来,水利是农村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基本建设,国家投入贵州的水利建设经费达25亿多元,其中用于发展灌溉工程14亿元,建人畜饮水工程0.9亿元,建除涝、水土保持工程及防汛、抗旱投入2.7亿元,建小水电站、电网工程7.5亿元;累计投工20多亿个,完成土石方6.8亿立方米,建成各类水利设施8.7万多处(不含小水电)。其中蓄水工程2.1万处,蓄水量20.77亿立方米;引水工程5.4万多处,引水流量619.86秒立米;提水工程1.2万多处,固定机电排灌设备能力19.27万千瓦,各类水利工程年供水量54亿立米,新中国成立前的水利设施也绝大多数得到更新。到1990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56.36万公顷(其中水浇地1.33万公顷),较新中国成立初期净增42.63万公顷,增长3.1倍;旱涝保收面积达47.89万公顷(其中水浇地0.67万公顷),较新中国成立初期净增38.03万公顷,增长3.85倍。另外,治理易涝面积3.8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75万平方公里,解决了450.45万人和298.7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