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搞好试点示范
为了探索农科教结合的途径和经验,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确定三明市为全国农科教结合示范区。福建省也相应选点进行试点工作,由各地(市)推荐,经调查研究,按照地方领导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地域分布合理、有较好的科教基础的原则,省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闽侯、同安、龙海、惠安、莆田、沙县、建阳、连城、福安等9个县(市)作为省级农科教结合试点县。1993年6月召开全省农科教结合试点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福建省农科教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的范围、时间、目标、要求及措施、步骤。要求各试点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五统筹”,即统筹组织领导,统筹制定规划方案,统筹项目开发,统筹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统筹安排经费,特别是要把农科教结合工作与培植农村主导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经过几年努力,各试点单位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注重典型引路”和“突出县乡两级重点”的要求,计划于1996年上半年在试点验收的基础上,从中选择5个县为全省农科教结合的示范县。同时,抓一批不同类型的农科教结合试点、示范乡镇,从而形成国家、省有示范区,省、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镇的格局,以便分类指导,推进全省农科教结合工作健康、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