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使用
根据国家的要求和辽宁省实际,开发资金用于土地治理和多种经营项目。各种资金的投向要求是:财政投资中,中央部分70%用于土地治理,30%用于多种经营;地方部分80%用于土地治理,20%用于多种经营。在银行贷款中,70%用于多种经营,30%用于土地治理。自筹资金中,土地治理和多种经营各占一半左右。实际投放,基本上保证了上述要求。总计投资用于土地治理的占58.3%,16.12亿元,用于多种经营的占41.7%,11.53亿元。土地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多种经营项目资金重点取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见表4-3-1)。
表4-3-1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情况(1988—1997年)
| 项目 | 土地治理 | 多种经营 | 合计金额 |
| 金额 | 占% | 金额 | 占% |
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 10.14 1.48 4.50 | 74.9 30.0 49.0 | 3.39 3.45 4.69 | 25.1 70.0 51.0 | 13.53 4.93 9.19 |
| 合 计 | 16.12 | 58.3 | 11.53 | 41.7 | 7.65 |
16.12亿元用于土地治理方面的资金,分别用于水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农机、科技和其他投入。根据国家要求,将70%以上的土地治理投资用于水利建设,部分所占比例不大,但都满足了国家要求(见表4-3-2)。
表4-3-2 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使用情况(1988—1997年)
| 使用项目 | 金额(亿元) | 占% |
水 利 农 业 林 业 农 机 科 技 其 它 | 11.79 1.31 0.79 1.09 0.55 0.59 | 73.1 8.1 4.9 6.8 3.4 3.7 |
| 合 计 | 16.12 | 100.00 |
财政资金首先主要用于增产粮食等农产品土地治理项目上,重点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开荒,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加农业发展后劲。其次,根据增加效益的原则,有选择地扶持多种经营项目。10年来,投入土地治理的财政资金达到10.14亿元,占74.9%,用于多种经营的财政资金达到3.39亿元,占25.1%。在土地治理财政资金中,绝大部分用于水利建设,农业、林业、农机、科技等项目所占比例大体相近(见表4-3-3)。
表4-3-3 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1988—1997年)
| 投资项目 | 金额(亿元) | 占% |
水 利 农 业 林 业 农 机 科 技 其 它 | 7.32 0.70 0.58 0.40 0.55 0.59 | 72.3 6.9 5.7 3.9 5.4 5.8 |
| 合 计 | 10.14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