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审判工作概况
人民法院建立初期,主要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980年1月设立经济审判庭,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987年9月设立行政审判庭,受理因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1988年底设立告诉申诉庭,运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4年来,安徽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153267件。人民法院运用国家赋予的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持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教育公民遵守法律;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其职能作用得到了全面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