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洛侯严酷被诛案
此案发生于北魏孝文帝时。秦州刺史于洛侯为人极端严酷残忍。州人富炽曾强夺百姓吕胜的一具胫缠,吕胜告到州衙,于洛侯下令将富炽抓来,鞭一百下,并截断他的右腕。百姓王陇客刺杀王羌奴、王念二人,被捕获,主管官吏按法律条文判处陇客斩首刑。于洛侯觉得不足以惩恶,就命人将王陇客的舌头割掉,并用刀将他胸腹刺出二十多个创口。陇客忍受不住剧痛,身体随刀颤动,洛侯却越发愤怒,下令立起四根柱子,将陇客手脚绑在上面后碎割其肉,直到折磨得奄奄一息时,才将他斩首。之后又将他四肢分解下来,悬挂在道路上示众。见者无不为之震惊,百姓王元寿等一时都起兵反叛。朝廷主管官吏就此事劾奏洛侯残忍,孝文帝元宏派遣使者持诏书来到秦州的刑场所在地宣告尉喻兵民,然后将于洛侯处斩以谢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