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优抚
江西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老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优抚工作的发源地。土地革命时期,苏区人民群众参军参战,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的牺牲。1951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国家规定的革命烈士范围和条件,各地结合土改和土改复查,在全省进行了革命烈士登记。至1953年,全省共登记革命烈士21万多名。1978年,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又对全省烈士进行全面查对、纠错补漏,全省换证、补证的革命烈士有247 531名。全省各级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抚恤、补助政策的同时, 扎扎实实地做好群众优待工作。江西农村群众优待工作大致经历了群众代耕、优待工分和优待现金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