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殿中省门
职源与沿革隋大业三年(607)改殿内监名为殿内省;唐武德元年(618),改殿内省为殿中省,是为之始(《隋书·百官志》下、《新唐书·百官志》2《殿中省》)。北宋前期名存实废,至崇宁二年(1103)二月十二日重建殿中省,始振举其职事;靖康元年(1126)正月四日罢(《十朝纲要》卷16,《宋会要·职官》21之6、7,《玉海》卷121《唐殿中省》)。
职掌❶宋前期,殿中省仅掌元旦、冬至天子御殿,郊祀、禘祫与后庙神主赴太庙行祔庙礼时,准备繖、扇等仪仗队所用法物(《宋史·职官志》4《殿中省》、《宋会要·职官》19之2)。 ❷元丰新制,正其名,禁中无建省之所,实未建省(《长编》卷328癸卯)。 ❸崇宁二年二月建殿中省后,总领六尚局,掌供奉天子衣、食、住、行、医药等政令(《宋会要·职官》19之1《殿中省》)。
编制❶宋前期,殿中监视秘书监,为文臣寄禄官阶;六尚局仅存空名,止设判省事一人。吏人有书令史三人,都知二人,剩员二人(同前书卷19之2、3)。 ❷崇宁后,官额有:殿中省监、少监、丞,各一人,主簿一人。吏额有:令史二人,书令史六人,贴书十二人。其下设六尚局:尚食局、尚药局、尚酝局、尚衣局、尚舍局、尚辇局,各置官吏有差。又置提举六尚局一员(《宋会要·职官》19之4、7)。所属有御药院、内衣物库、新衣库、朝服法物库(同前书19之2)。
简称与别名❶殿省。《林和靖诗集》卷1《送史殿省典封川》。《宋会要·职官》19之1《殿中省》:“殿中省高伸上《编定六尚供奉式》。” ❷北司。《十朝纲要》卷16:“崇宁二年二月辛酉,立殿中监六尚局。北司之盛,自此始。” ❸殿中监。拟古官司称。隋时或称“殿内监”。《宋史·徽宗纪》1:“崇宁二年二月辛酉,置殿中监。”《玉海》卷121《唐殿中省》:“(宋朝)崇宁三(二)年二月辛酉,建殿中省。”《隋书·百官志》下:“取殿内监名,以为殿中省。”《宋会要·职官》19之7、8:“殿中监言: ‘本监今来行移文字,乞依秘书省例,以殿中省为名。’从之。” |